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114年度推動科學教育計畫之「科學探究實作-科學教室」一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教學組長 劉明城 / 發佈時間:2025-04-09 / 內容狀態:啟用中
| 一、 |
依據本市114年度推動科學教育實施計畫暨桃園市八德區大安國民小學114年4月1日安小學字第1140002193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係透過科學教室,以寓教於樂的方式,讓學生體會並學習科學原理,並經由多元化課程接觸,使學生從動手實驗過程中,培養學生創造性思考、解決問題的科學素養。 |
| (一) |
申請單位:本市各國民中小學每校以申辦1班科學教室為原則。 |
| (二) |
辦理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學生,人數以20至30人為原則。 |
| 1、 |
辦理時間:每班15小時,得分2.5天或5個半天完成辦理;自核定後至114年8月30日前完成辦理。 |
| 3、 |
時間場地:由各辦理學校擇定適當時間且適當設備之場 所。 |
| 4、 |
以有參加過科學教室種子教師培訓計畫之學校為優先錄取對象。 |
| 1、 |
本計畫科學教室不得委託民間單位辦理,違者取消核定 資格與往後申請資格。 |
| (1) |
聘請校內、外參加本市科學教室種子教師培訓計畫結 訓教師擔任講師。 |
| (2) |
聘請自然領域學有專精之授課講師並檢附相關學經歷 或優良事蹟者。 |
| (3) |
核定通過之學校執行本計畫時,請務必依審核通過計畫之課程內容執行,於114年9月底前辦理完畢,並請於114年10月24日前檢據核銷及繳交成果報告。 |
| 四、 |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大安國小,李主任(3661419分機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