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原住民族文化科學模組製作研習班」活動一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教學組長 劉明城 / 發佈時間:2025-11-0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114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原住民族文化科學模組製作研習班」活動一案,請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0 月3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3780A 號函辦理。 |
| 二、 |
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之規定;因應教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
| 三、 |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族語教師、各區原住民族課程協作中心專職人員。 |
| 四、 |
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
| 五、 |
請貴校協助公告並鼓勵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依活動時間核給參加教師公假登記: |
| (一) |
本研習係為國教署委託辦理,請惠予所屬教師以公假或補休方式參加研習。 |
| (二) |
前揭法定研習對象,若未曾參與旨揭研習,其奉派於放假日參加,仍建請學校同意予以補休,以鼓勵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
| 六、 |
如欲洽詢旨揭研習班活動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李小姐(聯絡電話:03-5715131轉35138,電子信箱:hsiaochenli@mx.nthu.edu.tw)。 |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高中(含特教學校)、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不含秀才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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