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承辦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 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計畫-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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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訓具特殊專長需要協助學生之對象:
(1)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2)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
(3)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學生(應
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二)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
專長需要協助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第6點第1
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
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
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需要協助學
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其中需要協助學生人
數比率愈高者將優先補助,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計畫
每案提報之培訓學生應為1名,若含2名以上請分別提
報計畫。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說明四之網址公告內
容。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
勿提出申請。
4、各申請學校,編列計畫經費應於說明欄依相關規定填
寫伸算依據,並以「需要協助學生培訓或比賽所需之
費用」為優先考量,俟充分滿足學生需求後,再考量
其他補助項目,其順序如下:
(1)學校培訓需要協助學生需求之基本物品之材料
費。
(2)學校培訓需要協助學生需求之膳費、交通費、住宿
費及雜費(報名費、保險費等)。
(3)學校培訓需要協助學生需求之基本學費,如外聘教
師鐘點費,且鐘點費編列不宜逾越計畫總經費之
50%。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直轄市及縣市政
府所轄各級學校需經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核轉紙本資
料),請至下列網站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
址:https://www.thvs.mlc.edu.tw/。
(四)應檢附書面資料(請務必使用附件格式,勿沿用舊格
式):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需校長親自核
章)、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
名冊、學生名冊(需核章)、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
書(需核章並加蓋學校印信)(以上資料一式3份正本,
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
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
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
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日
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育團體申
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學生專長證明
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
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