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有關「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實施計畫」一案,請有意願辦理出訪及來訪接待之學校提出申請,請查照。-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教學組長 劉明城 / 發佈時間:2026-03-08 / 內容狀態:啟用中
| 主旨: |
有關「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實施計畫」一案,請有意願辦理出訪及來訪接待之學校提出申請,請查照。 |
| 一、 |
依據「桃園市115年度國際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
| 1、 |
學校人員參加國際教育2.0或中程計畫共通或分流課程 研習,請檢附研習合格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 |
| 2、 |
學校已申請教育部國教署115學年度國際教育補助計畫 其中一軌(原SIEP課程或國際交流)。 |
| 1、 |
請檢具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1份,核章後以紙本郵寄至桃園市國際教育事務中心(大園國際高中) ,地 址:33743 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並於封面註 明校名及「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申請書」,以郵 戳為憑,逾期恕不予受理。 |
| 2、 |
另須將上述申請表件核章後之掃描電子檔寄至 interedu01@dysh.tyc.edu.tw,並將信件主旨與申請書檔命名為:「校名_桃園市115學年度國際交流申請書」。 |
| 1、 |
計畫撰寫說明會:115年3月9日(一)15時至17時。 |
| 3、 |
初審結果通知:115年4月14日(星期二)。 |
| 4、 |
繳交修正後計畫:115年4月24日(星期五)。 |
| 三、 |
旨案計畫撰寫及經費規劃如有疑問,請逕洽本市國際教育 中心,聯絡電話:(03)381-3001#925,聯絡信箱: interedu01@dysh.tyc.edu.tw。 |
| 四、 |
檢附115學年度桃園市國際交流-出訪申請計畫格式、115學 年度桃園市國際交流-來訪申請計畫格式、本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辦理國際交流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出國生活費日支 數額表、出國保險金額費率表及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各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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