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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有關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3點、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教學組長 劉明城 / 發佈時間:2026-07-12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有關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3點、第7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3日臺教社(四)字第1150067633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3點、第7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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