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轉知「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69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教學組長 劉明城 / 發佈時間:2026-07-2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轉知「教育部臺灣本土語言文學獎實施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69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6日臺教社(四)字第1152401699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湯先生,電話:(02)7736-6818。

 

正本: 本市各公立高中職、本市各私立高中職(桃園美國學校除外)、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桃園美國學校除外)
副本: 本局高級中等教育科 (含附件) 、本局國中教育科 (含附件)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7170_1_376735100e1150067215attach2.odt
376735100e1150067215atta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