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學務處公告:為遴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 小組兒少代表,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4日前受理報名-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 發佈者:訓育組長 謝金玲 / 發佈時間:2024-07-10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
為遴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 小組兒少代表,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4日前受理報名,請協 助轉知及公告活動資訊,並邀請有意願之兒少報名參與一案, 詳如說明,請查照。 |
一、 |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13日衛授家字第1130660647號函及「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第5點第1款規定辦理。 |
二、 |
衛福部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6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權益保障法第10條規定及衛福部「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 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辦理中央兒 少代表之遴選事宜。 |
三、 |
查本次中央兒少代表任期為一年(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 12月31日止),中央兒少代表資格應具備如下:符合應選年 齡,戶籍地需設籍本市以內且居住或就學。 |
四、 |
意願調查及遴選登記:以公平、公正、公開之方法推選兒少;參選兒少不以曾任或現任地方兒少代表為限,調查意願推薦登記參與候選,並邀請本市培力專員辦理遴選作業。 |
(二) |
遴選委員報名資格:96年8月10日(含)以後出生者,且於遴選當日未滿18歲。 |
(三) |
遴選登記方式: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局承辦窗口(許專案 人員,E-mail:80033635@mail.tycg.gov.tw) |
376735200j11300529571attach3
376735200j11300529571attach2
376735200j11300529571attach1
376735200j11300529571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