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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學務處公告桃園市 平鎮區 新勢 國民小學 音樂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6600340號函辦理。二、為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該署前於114年2月1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697號函(諒達),請各校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應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如電子煙疑含有毒品成分,請確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及「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等相關規定辦理。三、旨揭流程前經該署於114年3月19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1499號函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校園查獲電子煙處理疑義」後,業依該署回復意見增訂處遇流程,請高級中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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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學務處公告: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子煙處遇流程」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說明「校園查獲電子煙處理疑義」函文影本各1份,請學校落實校園菸害防制作為,請查照。-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國民小學

發佈者:生教組長 / 發佈時間:2025-11-1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6600340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防制電子煙危害,該署前於114年2月14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0697號函(諒達),請各校落實校園菸害防制措施,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應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如電子煙疑含有毒品成分,請確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及「教育單位發現疑有毒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等相關規定辦理。
三、 旨揭流程前經該署於114年3月19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1499號函詢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有關「校園查獲電子煙處理疑義」後,業依該署回復意見增訂處遇流程,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善加運用處理。倘查獲學生使用電子煙,應落實通報作業,並依校內規範處理,實施戒菸教育、輔導或轉介等措施;另有關「校園查獲電子煙處理疑義」,請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4年3月25日國健教字第1140102837號函辦理,以共同推動菸害防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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