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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學務處公告:轉知「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 發佈者:生教組長 / 發佈時間:2026-03-0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24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黃先生,電話:(02)7736-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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