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總務處公告:函轉市府重申有關工友(含技工、駕駛)健康檢查補助標準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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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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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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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5月1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秘字第1140044696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附件1、附件2、來函影本 (376735100E_1140044696_ATTACH1.pdf、376735100E_1140044696_ATTACH2.pdf、376735100E_1140044696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市府重申有關工友(含技工、駕駛)健康檢查補助標準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說明: |
一、 | 依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14日府秘事字第1140130305號函辦理。 |
二、 | 市府前於114年2月17日府秘事字第1140035162號函修正市府各機關學校(含區公所)工友(含技工、駕駛)(以下簡稱工友)之健康檢查補助標準(附件1),本局業於114年2月18日桃教秘字第1140013744號函(計達)(附件2)轉知,請協助轉知所屬並主動通知符合申請條件之工友,以關懷工友之健康。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學校〈不含秀才分校〉、桃園市立圖書館、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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