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總務處公告:本校汰換報廢之課桌椅,公開贈與中-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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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
- 參照「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三款」辦理。贈與:無償移轉予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不含管理機關所屬員工)
- 目的:
- 為達資源充分再利用原則,擬將汰換課桌椅贈與給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
- 本校基於愛物惜物,資源再利用之觀念,擬贈與廢棄課桌椅乙批,歡迎有需求者洽詢。
- 辦理單位:本校總務處 事務組(03-4937563分機511)
- 贈與時間:即日起至114.11.30之每週四、週五13:00-15:30。
- 領取資格:領取人需具備以下至少一種資格
- 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攜帶政府機關核准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成立文件影本乙份,供本校留存備查。
- 自然人: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持身份證影本乙份,供本校留存備查。
- 領取方式:
- 領取人需依公告時間至總務處,繳交身份證明影本,領取切結書填寫後登記領取數量,再由總務處人員帶領到存放處領取課桌椅。
- 領取人需立即運回,學校不負責搬運保管。
- 注意事項:
- 無法立即將課桌椅搬走者,請勿領取。
- 請領取者備妥所需文件,學校不負責協助影印事宜。
- 收贈單位注意需於載運課桌椅時,一併將課桌椅上原有學校標示塗銷,日後倘課桌椅不堪使用需廢棄時,亦應循廢棄物處理程序妥為處理,不得隨意棄置
- 收贈單位亦應確實依所申請規劃之方式使用課桌椅,不得有轉賣、營利使用等或為其他不法情事。
-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更動,以本校網頁更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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