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校園新聞-總務處公告:本校汰換報廢之課桌椅,公開贈與中-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 發佈者:事務組長 童皆諭 / 發佈時間:2025-09-1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1. 依據:
    1. 參照「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三款」辦理。贈與:無償移轉予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不含管理機關所屬員工)
  2. 目的:
    1. 為達資源充分再利用原則,擬將汰換課桌椅贈與給其他公、私法人、團體或自然人。
    2. 本校基於愛物惜物,資源再利用之觀念,擬贈與廢棄課桌椅乙批,歡迎有需求者洽詢。
  3. 辦理單位:本校總務處 事務組(03-4937563分機511)
  4. 贈與時間:即日起至114.11.30之每週四、週五13:00-15:30。
  5. 領取資格:領取人需具備以下至少一種資格
    1. 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攜帶政府機關核准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成立文件影本乙份,供本校留存備查。
    2. 自然人:具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持身份證影本乙份,供本校留存備查。
  6. 領取方式:
    1. 領取人需依公告時間至總務處,繳交身份證明影本,領取切結書填寫後登記領取數量,再由總務處人員帶領到存放處領取課桌椅。
    2. 領取人需立即運回,學校不負責搬運保管。
  7. 注意事項:
    1. 無法立即將課桌椅搬走者,請勿領取。
    2. 請領取者備妥所需文件,學校不負責協助影印事宜。
    3. 收贈單位注意需於載運課桌椅時,一併將課桌椅上原有學校標示塗銷,日後倘課桌椅不堪使用需廢棄時,亦應循廢棄物處理程序妥為處理,不得隨意棄置
    4. 收贈單位亦應確實依所申請規劃之方式使用課桌椅,不得有轉賣、營利使用等或為其他不法情事。
  8. 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更動,以本校網頁更新公告為準。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4657_1_領取學校贈送之課桌椅切結書.docx
領取學校贈送之課桌椅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