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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轉知桃園市楊梅區公所函:為辦理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請貴機關(學校)惠予推薦所屬同仁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人事主任 鄭宛玲 / 發佈時間:2025-06-0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2日桃選一字第1140003025號函辦理。
二、 旨揭選舉訂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學校)轉知所屬,請鼓勵並推薦同仁參加。
四、 檢附「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楊梅區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表1份,請欲報名人員自行填寫工作人員名冊並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前免備文以電子檔(Excel)傳送至本所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辦理後續選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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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2_1_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114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投票所工作人員報名表
3922_3_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pdf
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