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2025-12-05]-六和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六和高級中等學校多媒體設計科辦理114學年度「畢業展暨實習成果展-亂流未來」,請惠予公告及邀請貴單位踴躍蒞臨指導。 [2025-12-05]-有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臺灣桃湛公民培力協會辦理本市第六屆兒少代表成果展「襯著星光的我們」系列活動資訊一案,請貴校協助登載於資訊平台或社群網站,鼓勵兒少及市民朋友踴躍參加。 [2025-12-05]-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天文獎第五十六屆全國書法比賽暨第二十八屆全國彩繪天文宮寫生比賽」活動辦法一案,請查照。 [2025-12-05]-桃園市女童軍會辦理「115年聯團宣示露營實施計畫」一案, 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2025-12-05]-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26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網路報名相關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5-12-05]-頭洲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暖暖家庭‧心心相印」 [2025-12-05]-國立羅東高級中學辦理114學年度生命教育與SEL系列課程「人的理性、感性與靈性之平衡與自我療癒之方」 [2025-12-05]-平興國民中學辦理「115學年度國中入學前資優鑑定家長說明會」 [2025-12-05]-龍星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親職教育講座「滑世代的緩衝溝通術」 [2025-12-05]-信誼基金會於12/21(日)舉辦【孩子不是故意的!從腦科學解讀過動、說謊、叛逆與不專心…/腦科學家、台大心理系教授/謝伯讓博士主講】線上親職講座

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轉知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及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等規定一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人事主任 鄭宛玲 / 發佈時間:2025-11-0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14年9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02559號函、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9月18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028號函副本及本府114年10月1日府政安字第114027546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及公務員申請赴陸港澳相關規定懶人包)1份。
二、    為強化人員赴港澳風險提醒及資訊揭露,請加強向所屬同仁宣導「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又為便利各機關實務作業,人事總處WebITR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下稱WebITR系統)於114年10月10日修正介面及掛載相關通報表,並增列警示文字,另請非使用WebITR系統之機關學校,配合調整自行開發之差勤管理系統相關頁面並增列警示文字。
三、    又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下稱赴陸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下稱赴港澳懲處原則)」,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加強宣導相關規定,以利所屬人員瞭解。
四、    本府員工如有違規赴陸港澳情事,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    各機關學校人員應參考前述赴陸懲處原則及赴港澳懲處原則所列懲處額度,並依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予以懲處。
(二)    公營事業機構:
1、    赴陸懲處原則: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者(按,比照簡任第11職等以上人員),應參考該懲處原則,並依各該公司人事管理規章,辦理懲處事宜。
2、    赴港澳懲處原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者(按,即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察人,不含代表民股未受有俸給之董事、監察人),應參考前開二原則所列懲處額度,並依各該公司人事管理規章,辦理懲處事宜。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5143_1_公務員申請赴陸港澳相關規定懶人包1140918.pdf
公務員申請赴陸港澳相關規定懶人包1140918
5143_2_會見特定人士通報表.odt
會見特定人士通報表
5143_3_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odt
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
5143_4_赴香港澳門注意事項公文.pdf
赴香港澳門注意事項公文
5143_5_人總公文.pdf
人總公文
5143_6_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pdf
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
5143_7_公務人員赴陸建議懲處原則.pdf
公務人員赴陸建議懲處原則
5143_9_大陸委員會提供之赴香港澳門警示文字.odt
大陸委員會提供之赴香港澳門警示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