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115年2月10日生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校園新聞 / 內容類型:新聞類型
頁面QRcode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十日生效
說明:
一、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一份。
二、本局115年2月10日桃教小字第1150011444號函併予註銷。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