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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端午佳節將屆,請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報備及登錄作業-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 發佈者:人事主任 盤舜文 / 發佈時間:2026-05-2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端午佳節將屆,請同仁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報備及登錄作業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15114日廉防字第11505000200號函 辦理。

二、端午節期間,請遵守「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 範」(下稱本規範),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 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 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飲 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 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 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 加;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 定,應於三日內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 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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