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平鎮區

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桃園市 平鎮區 新勢 國民小學 音樂

本校於民國48年平鎮鄉公所徵購現在校地,奉准設立「宋屋國民學校北勢分校」,於民國57年實施九年國教改稱「新勢國民小學」,民國84年奉桃園縣政府核准成立「音樂班」 本校創校以來,一直擁有輝煌的校譽,擔負著百年樹人、春風化雨的教育使命。

網站搜尋:

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平鎮區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函轉教育部檢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45條第4項規定解釋令1份說明:一、依教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302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轉知有關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第8點、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第5點附件4、附件5、附件6說明:依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轉知有關內政部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赴大陸地區線上申請須知」說明:依內政部114年12月30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0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修正規定及修正規定對照表)影本1份。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於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並自115年1月9日施行說明: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12月26日公護字第1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6至2028年「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特約醫療機構及相關健檢方案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1月28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265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來文影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有關大陸委員會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之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自115年1月1日起施行說明:一、依本局114年12月18日准簽辦理。二、查核對象公務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函轉大陸委員會(以下稱陸委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說明: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稱人事總處)114年12月22日總處培字第11400255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各1份。二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2月31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2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說明:依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2466號函辦理,並檢附來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5梯公告1至5次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ㄧ、缺額:虛缺(延長病假)代理教師1名二、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新修正「桃園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標準表」,自115年1月1日生效說明:一、依本府人事處114年12月10日准簽辦理。二、本次修正旨揭標準表內容,增列補助對象高風險職務人員,補助標準如下

/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轉知市府線上「114年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滿意度問卷」,請大家踴躍填寫說明:一、為瞭解本府同仁對本府員工卡特約商店之福利措施使用情形及意見,爰辦理旨揭問卷調查並說明如下:(一)問卷連結:https://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無上傳附件
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114年度幹事甄選錄取公告正取1名:范〇婷備取2名:備取1:陳〇晏備取2:王〇薇(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說明: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10月15日總處培字第114002217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精進措施及宣導圖卡)1份。二、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一、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至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一)職系:綜合行政職系。(二)職稱:幹事。(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二、報名資格:(一)大專以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說明:一、依行政院114年9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0002559號函、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4年9月18日總處培字第1143027028號函副本及本府114年10月1日府政安字第1140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10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3724A號函暨教育部113年5月29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2191號函(本局113年6月4日桃

內容分類:人事室公告 / 有上傳附件
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