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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新勢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梯第1-3招商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 發佈者:人事主任 鄭宛玲 / 發佈時間:2024-04-15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需具備之報名資格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借調缺

係佔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專案

(教育領航中心經費)商借虛缺

(學輔校安室)

1

本案工作內容為商借至教育局辦理學輔校安相關業務,配合教育部推展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協助規劃與推展全市性學生輔導與校園安全專案計畫

 

到職日起至113731日止

一、第 1 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

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第 2 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 3~4 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報名日期

報名日期

1.第 1 次甄選:113年4月22日(一)8時至10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足額通過時,則辦理第 2 次甄選)

2.第 2 次甄選:112年4月23日(二) 8時至 10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足額通過時,則辦理第 3 次甄選)

3.第 3 次甄選:112年4月24日(三)8時至 10 時止(逾時不予受理)

 

、詳情請詳本校簡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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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_1_商借教師借調教育局簡章0412.pdf
商借教師借調教育局簡章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