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轉知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辦理113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遴選一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人事主任 鄭宛玲 / 發佈時間:2024-05-2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主旨: |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辦理113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兼任專案教師(以下簡稱專案教師)遴選一案,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
一、 |
依據國教署113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1513號函辦理。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規定辦理。 |
(二) |
服務期程:自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 |
(三) |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 |
1、 |
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
2、 |
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教學之專業輔導能力(包括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教學方法等)。 |
4、 |
具有運用數位工具實施線上課程及進行線上共備之能力。 |
5、 |
本計畫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為個人服務及以多所學校為原則,因此專案教師須有健康的身體及良好的體能並具獨立作業能力。 |
3、 |
請於1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表單。 |
4、 |
申請教師是否符合面談資格,由國教署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113年5月24日(星期五)前公告於CIRN平臺 (網址同上)。 |
(六) |
為避免教師擔任兼任專案教師業務影響學校事務,報名前請先行與服務學校溝通,經校長同意擔任兼任專案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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