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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桃園市 平鎮區 新勢 國民小學 音樂

本校於民國48年平鎮鄉公所徵購現在校地,奉准設立「宋屋國民學校北勢分校」,於民國57年實施九年國教改稱「新勢國民小學」,民國84年奉桃園縣政府核准成立「音樂班」 本校創校以來,一直擁有輝煌的校譽,擔負著百年樹人、春風化雨的教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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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國民小學

  • 協助輔導工作的安排與相關活動的計劃
  • 協助音樂班相關活動工作安排
  • 統合輔導室相關工作
  • 協助兒少保護相關會議及輔導需求派案
  • 協助校內學生輔導需求工作
  • 協助辦理輔導室相關活動
  • 協助學習扶助業務
  • 協助各類輔導工作推行
  • 協助辦理相關特教業務
  • 協助管理校內特殊需求學生
  • 協助三級學習輔導工作的落實
  • 協助校內各班級輔導課程
  • 協助校內輔導需求學的個別諮商輔導工作
  • 協助各班導師處理臨時狀況
  • 協助校內各班級輔導課程
  • 協助校內輔導需求學的個別諮商輔導工作
  • 協助各班導師處理臨時狀況
  • 協助疑似特殊需求學童發掘、通報,參與鑑定會議,並協助安置。
  • 協助國小教師制定與執行個別化教育計劃(IEP),提供教學策略與技巧輔導。
  • 巡迴輔導教學,支援特殊需求學童的學習和發展。
  • 提供特殊需求學童家長親職教育、諮詢,舉辦親職教育活動。
  • 負責特殊需求學童相關資料蒐集、整理、建檔。
  • 參與特殊教育相關會議,協調合作。
  • 協助辦理其他特殊需求學童相關工作。
  • 執行其他交辦事項。
  • 協助疑似特殊需求學童發掘、通報,參與鑑定會議,並協助安置。
  • 協助國小教師制定與執行個別化教育計劃(IEP),提供教學策略與技巧輔導。
  • 巡迴輔導教學,支援特殊需求學童的學習和發展。
  • 提供特殊需求學童家長親職教育、諮詢,舉辦親職教育活動。
  • 負責特殊需求學童相關資料蒐集、整理、建檔。
  • 參與特殊教育相關會議,協調合作。
  • 協助辦理其他特殊需求學童相關工作。
  • 執行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