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校園新聞-教務處公告:海洋委員會辦理「113年海洋教師研習營」活動資訊一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 發佈者:教學組長 胡映雪 / 發佈時間:2024-06-11 / 內容狀態:啟用中
一、 依據海洋委員會113年5月27日海科教字第1130005725號函辦理。
二、 為使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瞭解當前海洋相關發展趨勢,融入校內海洋教育,海洋委員會藉旨揭研習營活動,培養教師海洋思維,促進向海發展。
三、 旨揭研習營將自本(113)年7月10日起舉辦,已於海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oac.gov.tw/)公告,並開放網路報名。
四、 旨案研習營資訊摘述如下(餘詳如附件):
(一) 活動梯次:共15梯次(北、中、南及東部各3梯次,金門、馬祖及澎湖各1梯次),每梯次3天2夜,以25人為上限(本次活動不收取費用)。
(二)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https://sites.google.com/quanmu.com.tw/113-marine-course)。
(三) 受理時間:至113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每梯次參加人數25人,每人以報名1地區、1梯次為原則;如該梯次報名人數達50人,則提前截止報名。
(四) 線上報名時,應同時上傳「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其他證明文件)」及「身分證」電子檔,以供審查。
(五) 各地區錄取名單以報名序號在前者優先審查,如應繳交資料不齊或闕漏者,將逕予刪除。海洋委員會得視報名情形加開第二階段報名作業。
(六) 經審查符合參加資格者,列為合格入選人員,依報名序號前25位為正取人員,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七) 正取人員倘經發現不符合參加資格、未依規定繳驗報名相關文件或有其他特殊重大情事者,海洋委員會得取消錄取資格,並通知該梯次備取人員遞補。
(八) 報到時,應攜帶教師證(或聘書、服務證等其他證明文件)正本及身分證正本,以利確認資格及核對身分,並簽署「參加活動同意書」、「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及確認承辦單位自線上報名系統產製之相關報名資訊。
五、 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旨揭研習營承辦廠商(泉沐創意娛樂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海洋教師研習營報名小組,電話:07-2693016分機25;電子郵件:service@quanmu.com.tw)。
六、 檢附旨案研習營簡章1份。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1055_1_海洋委員會113年海洋教師研習營簡章0611.pdf
海洋委員會113年海洋教師研習營簡章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