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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公告「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及相關表件-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人事主任 鄭宛玲 / 發佈時間:2025-02-17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請有需求同仁自行上網陳閱。

(1)4/15-4/28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及選填志願。

(2)5/16介聘結果公告

 (3)5/23之前至錄取學校教評會審查報到。

現職教師應具下列資格,始得申請介聘:

(一)服務滿六學期規定

(二)符合「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第五條等相關規定,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實際服務滿六學期規定之限制:

1.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期間,因重大傷病有醫療需要。

2.於現職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以上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並檢附佐證資料,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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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7_1_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pdf
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
2997_2_修正對照表.pdf
修正對照表
2997_3_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pdf
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
2997_4_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pdf
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
2997_5_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pdf
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