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校園新聞-人事室公告:轉桃園市政府函:有關行政院調增114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及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並溯自114年1月1日生效一案。-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樂聲飄揚

發佈者:人事主任 鄭宛玲 / 發佈時間:2025-04-26 / 內容狀態:啟用中
說明:
一、 依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及第11400000016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 依前開行政院函規定,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機關首長(政務職)之主管職務加給,調增為月支新臺幣(以下同)41,130元;復依旨揭支給要點附表五,簡任第十三職等人員(常務職)之主管職務加給,調增為月支33,730元。
三、 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及山僻地區之聘用、約僱人員114年度酬金薪點折合率將另行函知。
內文可瀏覽群組:
註冊會員 訪客

3649_1_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4.pdf
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4
3649_2_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3.pdf
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3
3649_3_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2.pdf
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2
3649_4_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1.pdf
376736800a1140108210attach1